【禁蒙面法】教育局致函全港學校 教職員及學生除健康及宗教原因外不應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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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0/04 15:40
最後更新: 2020/05/18 12:19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成立《禁止蒙面規例》,並將會明日(5日)午夜起實施。教育局今天下午3時去信全港學校,提醒學生及教職員在校內或校外,除宗教或健康原因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
教育局促請學校盡快提醒學生及家長,在《禁止蒙面規條》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遊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信中提到,為免誤墮法網,建議學生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
當中又提到,學生進行正常日常活動及與師長及同儕相處時,絕對沒有需要及理由遮蓋臉孔,除宗教或健康原因外,「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
而《禁止蒙面規條》亦適用於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士,包括課外活動導師、由服務供應商派往學校提供服務的人員。教育局希望教師和家長要以身作則,為學生樹立良好榜樣,並建議身體不適的學生或教職員最佳做法為盡早求醫及留在家中休息。
最後,教育局再次強調學校不是表達政治訴求的地方,學校與持份者應協力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平穩和寧靜的環境,讓學生正常學習和健康成長。
記者:徐穎彤